“猪”事不顺引纠纷?龙门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解难题

更新时间:2022-10-21 已浏览:37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猪”事不顺引纠纷?龙门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解难题

 

逾期支付饲料款引发纠纷,养猪场负责人成被执行人,饲料商要求养猪场立马卖猪还款,数百条猪该如何处置?

近日,龙门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2021年初,龙门县某养殖场的负责人朱某经由朋友介绍,开始从苏某经营的饲料加工厂采购猪饲料。此后一年间,朱某陆续从苏某的加工厂处采购了价值九十多万元的猪饲料,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

“我在今年一月份就跟他核算了九十多万的饲料款,之后三番四次催他,也才给我付了十多万,还欠着80万呢!”苏某多次到养殖场找到朱某协商未果后,只好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纸诉状将朱某诉至龙门法院。

2022年5月27日,经龙门法院判决,朱某偿还苏某饲料加工厂货款79900元及利息,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付清。

然而判决下来后,朱某还是迟迟没有支付。无奈之下,苏某作为申请人向龙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把钱给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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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行到养殖场实地调查

 

龙门法院受理后,很快发出执行通知,责令朱某履行义务。为尽快追回货款,申请人苏某还请求对养殖场养殖的数百条生猪进行强制执行。了解到申请人的想法后,承办法官卢青决定先到养殖场了解核实具体的情况,对现场进行实地摸排,并对生猪品种和市场价值进行调查。

在养殖场,卢青了解到,朱某饲养的生猪里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小猪,并不适宜马上出售。同时,由于近期猪肉的市场价格有所回落,养殖场的经济效益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资金周转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

“法官,我有一大批猪要养多几个月才能出栏,等到时候卖出去,就能还清饲料钱了。最近猪肉价格也下跌了,如果现在就卖的话,我会亏本的啊!”朱某说道。

卢青听了朱某的话后在心里思量:一方面,不同于一般执行中涉及的房屋和车辆等常见财物,将一大批需要饲养的生猪抵偿给申请人无疑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如果按照申请人的请求,不考虑出售的时机和价格是否合适,便立即将生猪进行强制拍卖的话,将对养殖场的后续经营造成严重的打击。

面对这样的状况,该如何去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确保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该养殖场生产经营的影响?

“如果养殖场用正常出售生猪所赚取的利润去偿还拖欠的饲料款,不仅申请人能收回货款,养殖场也可以正常经营下去。”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以及维护好本地营商环境的考虑,卢青决定尽可能让养殖场继续维持正常的经营。

于是,卢青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协商。“刚开始双方的分歧还是比较大,但是青姐始终没有放弃,接连组织他们协商了好几次。”为了促成双方和平解决纠纷,法官助理小陈跟着卢青一个月跑了五六趟的养殖场。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商讨出了还款方案:“由于生猪不同于一般的查封物品,需要专门的饲养场所,所以养殖场在不得私自转移处置生猪的前提下继续正常经营,且每次以合适的价格出售生猪后,都要抽出50%的销售额用于分期偿还饲料款。”

在双方当事人签订还款协议的同时,卢青还不忘告诫朱某:“养殖场在每次出售生猪后应将出售的数量和所获的金额如实告知法院,并及时向苏某兑现分期还款的承诺。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拍卖养殖场的生猪,并将所得款交付申请人,同时还可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养殖场妨碍执行的行为予以处罚”。

“感谢法官体谅我们养殖场的难处,为我们争取到和平解决问题的机会,我们一定会把猪养好卖个好价钱,争取早点把欠款还清!”朱某对卢青连声感谢道。

据悉,2022年8月底,朱某已按照约定,将拖欠的饲料款全部偿还给了苏某,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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