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陵法庭青年干警荣获“龙门县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更新时间:2022-05-19 已浏览:123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近日共青团龙门县委员会下发了文件,对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院平陵法庭青年干警江海晖同志被评为“龙门县优秀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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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晖,女,汉族,2017年10月参加工作至今,现为龙门法院平陵法庭法官助理。在院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江海晖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以饱满的热情,认真的态度,为法院审判事业、团组织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全年,江海晖受理案件数178件,办结169件,结案率为94.94%。虽然在乡镇人民法庭工作,但却充分利用自己的司法智慧参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定分止争辩是非,结合法庭工作实际搞好普法宣传,到交通不便的村镇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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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当疫情防控的集结号吹响,江海晖同志迅速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以不怕苦、不畏难,勇挑重担、主动作为的实际行动践行“五四”精神,奏响青春战疫之歌。她虽然是一个娇小的女孩,但为参加疫情防控任务,毅然用担当协助所在乡镇街道筑起坚实的防“疫”墙。

“协助疫情防控的日子里,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被口罩勒出了印记,头发、衣服被汗水浸湿,而这些因为奋战被赋予的“勋章”,更加坚定了我走下去的脚步。”青年干警江海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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