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诉调中心:诉前调解化纠纷 省时省力解民忧
龙门县诉调中心:诉前调解化纠纷 省时省力解民忧
4月12日,龙门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来到了龙门县诉调中心,为龙门法院的调解员送上锦旗,感谢法院公正高效为民办实事。
据了解,该物业公司承包龙门县某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与小区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此后,在该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有8名业主由于小区楼层被封、有其他业主在小区草坪晾晒衣服、大门对讲机损坏无法使用以及小区内消防通道等问题拒绝交纳物业费,因而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接到该起系列案件后,龙门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工作人员积极与业主联系,认真听取他们不缴纳物业费用的原因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至物业公司。
在物业公司根据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进行维护,并给诉调中心工作人员作出书面答复后,诉调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进行说理释法,劝说业主们及时交费并为他们争取到了减免违约金费用。最终,8名业主均在15天内付清了拖欠的物业费,大大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在相应提高,但由于物业服务相关法律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工作不够完善,且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一般由开发商选聘,而不是由业主共同选聘;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收费项目等有关事项约定不明确,使得群体性的物业纠纷时有发生,对社会的影响较大。
一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按照法律规定的审理时限规定,一审、二审直至判决生效到申请执行,中间耗费的时间约1到6个月不等,根据个案情况还有可能延长。在此过程中,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本起系列案的案情相对简单,主要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才导致纠纷发生。案件的圆满解决,是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让双方进行良性沟通,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既维护了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缓和了各方矛盾,营造了小区和谐生活氛围,切实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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